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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23 | 我最憎恨税收的增幅超过GDP的增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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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多年来,税收增长快于GDP很多,原因就是政府闻税则喜,而各路“专家”提供了源源不断增税的根据。倘若税制由纳税人及其代表机构决定,那么政府的偏好和"专家"的理由,就难于直接推动税收增长过快。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,是税收项目的出台和税率的确定,基本由政府决定。这样,闻税则喜的政府偏好+善于论证加税必要性的“专家系统”,就足以推高税量、增加税种了。

1776年《国富论》的第五编——“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”,先从“君主或国家的支出”谈起。原来,斯密心目中国家收入的合法性,是由国家承担公共职能——国防、司法、为便利商业的公共工程和公共机构等——所必要的开支来界定的。为什么人民要缴税?就是为了购买国家的公共服务。这就是说,税也是一个“价”——政府提供服务之价。为了国防和司法,国家非合法拥有武力不可。但是常备军好,还是民兵好?猜猜斯密的答案是什么?常备军。理由是常备军更经济!

凯恩斯认为,经济过热时加税,过冷时减税,经济气温不就得到调节和控制了吗?与此类似,对需要优先发展的产品、行业、部门、地区给予税收优惠,反之则反之,就是“产业政策”需要税收的理由了。

近年来“狗屁专家”把税收占GDP比重的高低,定义为“国家能力”。就是说,有本事加税就表明国家能力强大。哪一个爱国公民会不赞成增强国家能力呢?那就加税吧。近年大行其道的“卖地财政”,也来自我们的东方之珠。政府卖地的收入,也是税赋。反正政府要收任何一种税,都不难找到“证明合理的理由”。行政主导的税制几乎不受任何节制,而各路"专家"可以证明开征任何税种的理由,形成一个“万税”经济似乎易如反掌。

我认为应由纳税人及其代表机构来决定最高税负量,然后在税收总量的限度内,开放税收专家意见之间的竞争。建议增加任何一种税,先问总税量还有没有“额度”。如果没了,那就先回答,你建议哪一项现存的税收取消或减少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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